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

買法拍屋核對建物測量成果圖 精算公設


公共設施 
「公共設施」是啥咪?公共設施俗稱「公設」,是指住家門外共同使用部分的建物空間,包含電梯樓梯間、大廳、管理室、機電、儲水設施、交誼廳、宴客廳、視聽閱報室、健身房、防空避難室等社區活動空間。
公共設施又區分為「大公」與「小公」,「大公」的部分是指大樓社區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分攤的公共設施,如大廳、社區活動空間、樓頂機電室、消防幫浦、儲水設施等,為大樓社區必要的設施,按各戶面積大小比例來分攤其以公共設施。「小公」的部分是指單一樓層的走道、樓梯、電梯間面積,由該層住戶來分攤的公共設施。
公設比
公設比是什麼?公設比指的是「住戶共用的公共設施佔每戶總坪數的比率」。公設比愈高意味著房屋所有權人使用專有面積愈少,也就是屋內實坪的面積愈少。
露天設施不算公共設施
大樓社區的公共設施空間,並非全部的公共設施都可算為公設面積,想分辨公共設施空間是否計入公設面積,只要看公共設施空間是否有頂蓋?可否直窺天空即可得知。例如:一、無頂蓋的露台,露天泳池;二、開放式中庭花園,三、屋頂可直窺天空的空中花園、屋頂曬衣場,皆不算入公設面積。上所列舉的三項設施空間,是常為購屋者誤認為公設面積的公共設施空間。
買法拍屋  論斤稱兩精算公設
買法拍屋不同於買預售屋,法拍屋幾乎為新成屋及中古屋,以法拍屋建物謄本登記的共有部分之持分,即可算出法拍屋公共設施的面積與公設比。但需注意!有部分大樓建物將「小公」混在主建物面積之中,讓購屋者誤以為低公設,此時就必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法拍屋的「建物測量成果圖」及建物謄本來核對計算,分算出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大公、小公權利範圍的實際面積。
【例子】
法拍屋標的: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425-1號×樓<13>
依其建物謄本所載:(可在耀星法拍網法拍屋物件中搜尋到此案件,流灠法拍屋基本資料)
(1)層次面積:87.74  附屬建物(陽台)8.81  共有部分:1211.23(持分100,000分之357)
(2)面積換算結果:主建物26.54 / 陽台2.66 / 共有部分(公設)1.3 合計權狀面積30.5
(3)再核對建物測量成果圖時發現,主建物+陽台面積29.2含有單層電梯走道的持分(小公),依地政測量成果圖【附圖一】所示之長寬標示,計算出小公持分面積為3.8,主建物+陽台實際面積為25.4,公設實際面積(大公+小公)5.1,並非如建物謄本【附圖二】所載的公有部分持分面積為1.3
以要言之,在標購法拍屋時,必須向地政機關申請建物謄本及建物測量成果圖,仔細核對法拍屋的權利範圍,精算建物各項標示面積,才不會白花冤枉錢,又買到住家面積不適用的房屋。

公設比的高與低、利與弊
早期建物登記制度,大多數會將公寓公設的樓梯、出入門廳登記在主建物面積中,造成舊公寓有「零公設」的錯覺;舊式公寓僅限住宅需求,公共設施僅為公共使用樓梯、共有出入門廳,公設比極低;但公設比偏低的舊公寓,可能沒附停車位、無安全管理,公共休閒設施不足,門戶相對易生擁擠感,居家生活品質相對有安全管理,有公共設施的大樓社區為低。
公設比的高低與規劃大樓興建的規模、建案的精緻與奢華程度,樓層數的高低、住戶數多寡有著高度關連。寬廣,時尚、奢華的大廳,怡人心目的中庭花園,作為心情轉換設備完善的交誼廳、宴客廳,日常使用的閱報室、健身房、兒童遊戲室、泳池加上SPA等豐富的公共設施,都是要付出房屋總價25%~35%的代價!公共設施是需要金錢來支付保養與維護的費用,目前大台北地區大樓管理費用約每坪30-120元。社區規模越大,住戶數多,每戶所分攤公設比較低,管理費用支出也會較少。
以家裡有高齡長輩與幼小子女的家庭而言,對公共設施的需求與使用率相對較高,高公設比的社區,能具有多元的生活機能,是生活上必要的設施,管理費的支付也值回票價。
另以雙薪上班族的家庭而言,每天工作忙碌,體力在職場上已消耗殆盡,回到家一心想休息,養精蓄銳準備應付明日的挑戰,無閒瑕、亦無多餘的體力再去使用公共設施運動,公共設施形同虛設使用率低,卻需支付更多的管理費用。
一弊必有一利,建築法規新制提高公設比,主要是彌補住家生活機能的不足,使社區建設能具更多元的生活機能,提高生活舒適感。至於公設比合不合理?划不划算?就要看公共設施的實用性,及是否符個人生活上的需求及經濟負擔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